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5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4〕12 号)精神,结合研究院工作实际情
况,现将 2025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4 月 4 日至 4 月 6 日放假,共 3 天。
二、值班安排
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,保证通讯畅通,及时传递信息,沟通情况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不得延误。
三、其他事项
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安全、保卫、保密、防火防盗等工作,放假前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思想,确保研究院的安全稳定。
办公室
2025 年 4 月 3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