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,结合研究院实际,现将2023年元旦放假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,共3天。
二、相关事项
1.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工作,保证通讯畅通,及时传递信息,沟通情况。遇有紧急事项或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上报,妥善处理,不得延误。
2.加强安全隐患排查,12月31日前,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水、电、门、窗、实验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及卫生检查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。
办公室
2022年12月29日